蔡园(1915-2014.12),原名蔡明善,仙游县鲤城人,1930年1月参加革命,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0月任中国工农红军第108团没收队长,12月被捕关押在福州,1933年“闽变”时获释。1934年2月任中共仙游县委委员兼共青团临时县委书记。抗日战争时期,历任新四军教导总队教员、第4队队长、独立大队大队长,新四军第7师第19旅作战科科长、新四军第56团参谋长等职。解放战争时期,历任华东野战军第7纵队团长、第34军第101师参谋长等职,参加山东、淮海、渡江等重大战役。新中国成立后,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0兵团第29军第85师副师长,空四军第21师、18师师长,广州军区空军司令部副参谋长、空四军司令部第二参谋长、空四军副军长兼参谋长。先后荣获三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二级红星功勋荣誉章等。1979年1月按正军级待遇离休。2014年12月在上海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