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和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1949.10-1966.05)
2021-05-0709:06:21来源:

      1949年7月,组建后南下的福建第四地委、第四专署(对外称中国人民解放军长江支队第四大队)随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十兵团进入福建。8月17日,福州解放。下旬,第四地委、第四专署与当时闽中工委领导的部分县的党组织和游击队会师。9月1日,在林森(闽侯)县螺洲正式成立中共福建省第四地方委员会。第四地委领导林森(闽侯)、闽清、福清、永泰、长乐、平潭、连江、罗源8个县委。
       解放初期,闽侯专区的干部有南下干部588名(含南下服务团80名),闽中地下党干部381名,留用旧职员417名,全区共1386名干部。1950年8月,全区8个县委下辖53个区委、112个党支部,有1243名党员。
      1950年10月25日至29日,申共闽侯地委在螺洲召开第一次党员代表会议,会议的中心议程是贯彻华东局和省委关于土地改革的指示。地委书记郝可铭在会上作了题为《关于全区首期6个县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省委秘书长曾镜冰作了《关于长乐营前土地改革实验工作报告》。会议期间,中共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领导人到会作了重要的讲话。党员代表会议闭幕后,地委立即培训了大批土改干部,开赴农村进行空前规模的土地改革运动。解放前闽侯专区封建地主土地占有和剥削十分严重:全区共有204万亩土地,占农村人口79%的地主、富农却占有和操纵全部土地的63.5%;而占农村人口82.1%的贫雇农和其他劳动人民只占全部土地的36.5%,且多数为贫瘠土地。土改运动开始后,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动和宣传群众,依靠贫雇农,使土改工作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至1951年8月,全区除平潭外完成7个县的土改任务。分得了土地的农民,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加快了恢复国民经济的步伐。
      1953年,闽侯地委开始全面进行整党建党工作。地委以分期举办建党训练班的形式,把在各条战线上的成份好、历史清楚、作风正派的先进分子吸收到训练班来,进行党的基木知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教育,通过培养、考察,积极慎重地发展新党员。至年底,全区党员为4417名,是1950年1243名的3.55倍党支部为586个,是1950年112个的5.23倍;干部也从1950年的3016名增加到4411名。由于壮大了党员、干部队伍,提高了党员、干部素质,不但保证了闽侯专区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各项工作的顺利进展,而且还输送了一批党员、干部支援国家工业建设。
      1949年至1956年是全区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7年。闽侯地委在这7年中领导完成了剿匪反霸、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以及对个体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等项主要任务,为全区各县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打下了良好基础。经国务院批准,1956年6月,撤销闽侯专区,闽侯地委及其工作机构于6月15日停止对外办公。原属闽侯地委所领导的闽侯县委为省直属县委;闽清县委划归南平地委领导;长乐、连江、罗源3个县委划归福安地委领导;福清、永泰、平潭3个县委划归晋江地委领导。
      1959年8月15日,恢复闽侯专区建制,中共闽侯地委亦随即成立。地委领导闽侯、闽清、福清、永泰、长乐、平潭、连江7个县委,同时也健全了地委机关工作部门。1961年11月,连江县委划归福州市委领导。1963年8月,福建省委决定,连江、罗源、屏南、古田4个县划归闽侯专区。从这时起至1970年6月,闽侯地委领导闽侯、闽清、福清、永泰、长乐、平潭、连江、罗源、屏南、古田10个县委。
      闽侯地委恢复时,正处在贯彻庐山会议关于"反右倾"和继续"大跃进"时期。为了适应继续"大跃进"的需要,从专区恢复至1960年,党政机关的工作机构和办事人员迅速增加。在"反右倾"斗争中,党内的民主生活和实事求是的优良作风受到损害;加上自然灾害等原因,使闽侯地区同其他地区一样进入了严重的经济困难时期。1960年底,中共闽侯地委认真贯彻党中央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一面发动全党、全民大办农业,一面实行精兵简政。至1961年底,全区精简职工(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54人,其中回农村2969人,其余约有转为工人的,有自谋出路的等等。地委机关先后撤销了工交部、财贸部等机构。这些措施对促进全区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起了重要作用。1962年秋收后,渡过了最困难时期。同年,地委在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速进行党员、干部甄别工作的通知》中,对在"反右倾"斗争中被错误批判和处分的人进行甄别平反,并纠正了在经济工作中某些"左"的错误,恢复党的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的优良作风,从而调动了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使全区国民经济得到比较顺利的发展。1963年底起,在全区开展了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教育(后称"四清")运动。由于这次"社教"重点是整"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又挫伤了一批干部。
  在本时期,莆田、仙游县委归晋江地委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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