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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委巡察一组进驻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开展巡察工作的公告
2019-09-2716:36:00来源:

按照市委部署,七届市委第十轮巡察组于2019年9月23日起进驻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开展为期40天左右的巡察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内容

本轮巡察重点检查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两个责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整改责任等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查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点了解巡察对象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情况以及市委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了解领导干部在其他方面有无重大违法违纪问题。

二、受理范围

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处级干部及下属科室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三、巡察方式

主要通过听取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工作汇报及下属各科室的专题汇报,与室处级干部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召开座谈会,列席有关会议,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以适当方式到相关科室了解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提请有关单位给予协助等方式开展工作,并对干部群众反映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深入了解。

四、反映渠道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在巡察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8030321741,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20∶00邮政信箱:莆田市第B30012号专用信箱(市委巡察组收)。同时,在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办公室(市政府3号楼2层204室)门口设置市委巡察组举报信箱。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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