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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中区是南方三年游击战争的一块独立的游击区
2013-12-3010:34:00来源:

    

  1988年2月27日,中央军委副主席杨尚昆正式批示同意全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转报的《南方三年游击战争》史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的报告,即把闽中作为南方三年游击战争一块独立的游击区。这是对南方三年游击战争研究取得重要成果的肯定。现将有关这个问题的研究情况综述如下。

  1934年秋到1937年冬的南方三年游击战争,究竟是在南方八省多少个地区内坚持和开展,较长一个时期以来的传统说法是八省十四个地区。而这一说法的主要根据是《毛泽东选集》(第一版)中《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一文的注释[25]。该释文说:“1934年至1935年间,中国南部红军的主力转移时,曾经留下了一部分游击部队。这些游击部队,在八个省份内坚持了十四个地区的游击战争。这些地区是:浙南地区,闽北地区,闽东地区,闽南地区,闽西地区,赣东北地区,闽赣边地区,粤赣边地区,湘南地区,湘赣边地区,江鄂赣边地区,鄂豫皖边地区,豫南桐柏山区和广东省的琼崖地区。”

  近几年来,我们在编纂《南方三年游击战争》史料丛书过程中,通过认真地查阅历史史料,实地调查,走访当年在闽中和福建地区斗争的老同志,以及反复地综合分析与研究,认为除以上所述十四个游击区外,“闽中游击区”也应是一块独立的游击区,为此,笔者在1986年《党史研究》第二期上所撰《关于“南方三年游击战争”的几个问题》一文中提出了“闽中游击区”说,其主要理由是:1.在三年游击战争中,闽中自始至终有坚强的党组织实施领导;2.闽中有一支独立开展游击战争的游击队;3.有创建和坚持的游击根据地。最后,闽中游击队编入了新四军,成为新四军的一个组成部分。

  既然闽中应该是一块独立的游击区,那么为什么长期以来未被确认?对此笔者的研究结论是:以往之所以没有把闽中作为一块独立的游击区,有其复杂的历史原因和资料原因。


  一、《毛选》注释为十四个地区的主要依据

  为了弄清1951年《毛选》第一卷正式出版时,为什么把南方三年游击战争的区域写为十四个及其根据,笔者曾先后两次走访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原“《毛选》编委会办公室”)注释组。据查当时撰写此条注释的“资料来源”主要是以下四件:

  1.《抗日战争时期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人民出版社1953年7月北京第一版)一书,原名《抗战八年来的八路军和新四军》,是八路军总政治部宣传部编辑的,出版于1945年3月。该书在“新四军成立”一节中称:“新四军在改编前,原是散布于湘、鄂、赣、豫、闽、粤、浙、皖等省十三个地区的游击队。”并指出这十三个游击区就是:浙南区,闽北区,闽东区,赣东北区,闽南区,闽西区,闽赣边区,粤赣边区,湘南区,湘赣边区,湘鄂赣边区,鄂豫皖边区和豫南桐柏山区。

  2.《华中抗战史料》(1951年4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第三野战军司令部编印),在《新四军的前身及其组成与发展经过概况》一文中写到新四军成立前的红色游击队时,指出总共有大小十四个游击队。他们是:闽西南张鼎丞、邓子恢、谭震林领导下一大部游击队;湘、鄂、赣傅秋涛领导的游击队;闽东叶飞领导的游击队;闽、赣、浙黄道领导的游击队;浙江平阳刘英领导的游击队;中央苏区(瑞金)钟得胜领导的游击队;皖南关英后、李步新领导的一个游击队;湘鄂[赣]谭云宝[余保]领导的一个游击队;赣南陈毅、项英领导的游击队及桂东×[游]世雄领导的游击队;鄂豫皖高敬亭领导的游击队;鄂豫边周骏鸣领导的游击队;湘南李林领导的共二部游击队。

  3.《张云逸关于华南工作给中央的报告》,其中关于“游击区的工作″部分,没有全面讲共有哪些游击区及各个游击区的情况,只讲了闽西、闽南(即闽粤边丿、闽东、江西、琼崖等游击区的情况。值得指出的是,张云逸在这个报告中也提到了闽中游击区的情况。报告说:“闽中原有我们游击队百多人,他们以五十多人出来编为八十师特务大队,看八十师态度如何。我在福州得这消息就派人要他们不应单独就编,要他派人来面谈,现在他已派有同志在‘南委”接洽了。”可惜以上这一段文字没有引起有关同志的注意。

  4.项英1937年12月7日所作的《三年来坚持的游击战争》的报告,该报告主要讲的是主力红军长征后中央苏区的坚持与最后失陷,以及赣粤边游击区三年游击战争的经过及其经验与教训,没有涉及南方三年游击战争究竟是在哪些地区坚持与开展。

  以上四件是《毛选》注释的基本依据。从中不难看出,它最主要的根据是1945年3月八路军总政治部宣传部编辑和出版的《抗战八年来的八路军与新四军》一书。《毛选》注释,除了增加琼崖游击区和各游击区在顺序上稍作些变动外,其它几乎与前者完全一样。


  二、过去没有把闽中作为一块独立游击区的历史原因

  闽中游击区位中福建中部的莆田、福清、仙游和永泰等县的边界地区。早在1926年这里就建立了党组织。1930年秋,中共福建省委派巡视员邓子恢等到莆田成立了以王于洁为书记(一说邓子恢兼书记)的中共闽中特委和福建工农红军游击队第二支队,开展土地革命和武装斗争。由于它地处沿海,交通发达,为国民党统治的敏感地区,而格外引起敌人的注意。因此,它的斗争烈火刚刚燃起,便遭敌重兵“围剿”,因缺乏军事指挥经验,加之地理环境等的制约,反“围剿”斗争归于失败。此后,闽中地区式装斗争虽然暂处低潮,但党领导的农民暴动和小规模的游击战争仍此起彼伏,持续不断。

  1934年10月中央红军主力长征后,由于国民党集中主要兵力对付中央苏区和闽北、闽东等苏区,这里敌人的力量相对薄弱。因此,闽中的党组织和游击武装,充分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创建游击根据地,坚持和开展了异常活跃的三年游击战争。


  那么,为什么在以往党史的著述中很少甚至没有反映闽中游击区三年游击战争的情况呢?这是有其历史原因的:

  1.与其他游击区不同,闽中地区一直是受白区党领导的。

  闽中地区的党组织建立于1926年2月,开始为中央的直属支部,后属中共福州地委和中共闽南“临委”,1928年1月后隶属于中共福建临时省委、省委。1931年7月,福建省委划分为中共福州中心市委和厦门中心市委后,闽中又先后隶属厦门中心市委和福州中心市委。1934年4月,中共福州中心市委遭敌破坏后,闽中即与上级党组织失去联系。为了寻找上级党组织,特委书记王于洁等多次奔波厦门、上海等地,直到1936年10月才与中共南方临时工作委员会接上关系,此后接受“南委”领导。1938年1月,根据“南委”意见,闽中工委划归由“闽西南军政委员会”改称的“中共闽粤赣省委”领导。

  众所周知,白区的党组织是在秘密状态下从事和领导革命斗争的。虽然闽中地区一直有游击队活动,且一度建立过苏维埃政府,但从未真正创建为苏区。在三年游击战争初期,它不是由苏区转变为游击区,而是在斗争中重新恢复和开创的游击区。这就决定了闽中与闽西、闽北、闽东等地区情况的不同。

  2.新四军组建时,党中央和中央分局还不知道闽中有游击队和游击区。

  由于闽中原是受白区党领导,加之被敌包围、分割,三年游击战争期间没有也不可能与中央分局和其他游击区发生联系。所以,除1936年与“南委”接上关系后,“南委”知道闽中的一些情况外,中央分局和其他游击区都对闽中的情况一无所知。不要说1937年9月项英到南昌与国民党地方当局谈判时,就是同年11月项英到达延安,12月向党中央汇报时,也还不知道闽中的情况。

  1938年1月16日,闽中工委代表黄国璋根据“南委”意见找到中共闽粤赣省委后,张鼎丞、邓子恢、谭震林等听取了黄的汇报,并同黄详细讨论了闽中党组织的工作和部队问题。这是闽中党组织第一次与其他游击区的党组织取得联系。之后闽粤赣省委向“南委”作了书面报告,同时报告了项英。①

  同年3月10日,国民党福建当局一手策划秘密杀害了闽中工委书记兼游击队负责人刘突军。11日,又将闽中游击队全部缴械于泉州承天寺,酿成了“泉州事件”。事件发生后,闽中工委派黄国璋急赴福州向新四军驻福州办事处主任王助等报告。接着,又转赴闽西向闽西南潮梅特委(此时闽粤赣省委已改为闽西南潮梅特委)书记方方报告。新四军驻福州办事处立即报告了新四军军部,闽西南潮梅特委则向党中央作了报告,并请求中央将闽中游击队交涉回来编入新四军。在我党的斗争和社会舆论的压力下,国民党当局不得不将闽中游击队的人员和枪支全部交还我方。也就是从这个时候起,党中央、中共东南分局以及新四军军部等才陆续知道闽中的情况。到了1938年9月29日,项英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的报告中,在“新四军组成的经过”一节,就把闽中列为一块独立的游击区了。②

  3.闽中游击队编入新四军的时间较晚,故新四军的最初序列没有闽中。

  抗日战争爆发后,在大敌当前和我党反复申明大义的感召下,国民党政府不得不同意将南方八省红军游击队集中改编。1937年10月12日,国民党政府诠叙厅正式颁布了新四军番号,并任命叶挺为军长。此后,又经过国共两党的多次谈判,始达成具体编制和干部任命等项协议。12月25日,新四军军部于汉口成立,1938年1月迁至南昌。2月,除琼崖外,各红色区域的游击健儿分别开赴皖南岩寺集中。

  在此前后,闽中的情况怎样呢?1937年8月,根据“南委”指示,闽中工委派代表与国民党莆田当局和国民党第八十师举行和平谈判,8月28日达成原则协议。10月中旬,游击队编为国民革命军陆军第八十师独立大队,并进驻莆田广化寺。11月,国民党当局借口闽南沿海局势紧张,要独立大队开赴泉州驻防。由于闽中工委对形势的估计过于乐观,竟同意了国民党当局的这一要求,将部队开进泉州,此后,国民党方面不断制造磨擦和事端,妄图消灭游击队。1938年2月,刘突军感到事态越来越严重,就赴福州向新四军驻福州办事处请示将部队收回,未能如愿。3月上旬,国民党第八十师师部通知刘突军“赴省面谈要事”,刘不知是计,还准备在赴福州途经莆田时召开闽中工委扩大会议。10日下午,当刘突军在莆田下车时,突遭莆田国民党驻军逮捕,并当即被秘密杀害。翌日,敌又调一个团将泉州承天寺的我闽中游击队包围、缴械。事件发生后,在我党中央和新四军军部的斗争下,国民党当局不得不于3月下旬将我游击队的人枪全部清点交还我方。4月下旬,我闽中游击队从福州洪山桥启程,奉命开赴皖南。

  新四军于1938年3月到4月已全部编成,而闽中游击队到1938年5月新四军组编后方抵达皖南太平(此时军部已由岩寺迁到这里),编为新四军军部特务营第二连。因此,新四军成立时的编制序列,就没有出现闽中游击队。这是过去没有把闽中游击队作为新四军组成部分的主要原因。此外,闽中游击队被编入新四军军部特务营,而不是像其他游击区的游击队那样编入各个支队。而以往当谈及新四军的编成时,多侧重介绍各支队是由哪几个游击区的部队编成。除1963年由新四军战史编审委员会编辑出版的《新四军抗日战争战史》一书的注释中注有“军部特务营由湘南、闽中等地游击队编成”外,其他则很少谈及军部特务营是由何游击区的游击队编成。这不能不是新四军的序列中没有闽中的又一个原因。

  4.闽中游击区的主要领导人在游击战争期间全部牺牲。

  1934年4月,中共福州中心市委机关遭敌破坏后,使福州和莆(田)仙(游)地下党组织受到严重摧残。在此紧要关头,市委常委王于洁(化名吴梅)、市委巡视员黄孝敏和互济会主任刘突军(原名郭同薪)等在福州脱险后,相继回到闽中,分别重建了以王于洁为书记的中共莆田中心县委和以黄孝敏为书记的中共福清中心县委。1935年5月,莆田和福清两个中心县委召开联席会议,决定并成立了中共闽中特委,以王于洁为书记,黄孝敏、潘涛、刘突军、余长钺为委员,统一领导闽中地区的斗争。

  1937年2月,由于叛徒出卖,除特委委员、军事部长刘突军率领游击队在外执行任务外,特委书记王于洁、组织部长黄孝敏、宣传部长潘涛、青年部长余长钺等四人于莆田林外村被捕。接着,敌人又诱捕了福清县委书记陈炳奎。6月23日他们于福州全部被敌杀害。翌年3月,国民党顽固派经过密谋策划,在莆田又将刘突军秘密杀害。

  这样,直接领导闽中地区斗争的闽中特委的五位主要领导人,在南方三年游击战争中全部英勇牺牲而无一幸免,假如他们或他们中的部分同志能够幸存下来,事后通过他们的报告或回忆,闽中的情况决非象现在这样鲜为人知。


  三、闽中应为一块独立的游击区

  综观南方三年游击战争在各地区的发生、发展和结局,笔者认为,一个地区能否确立为南方三年游击战争的一块独立的游击区,它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此地区有党的组织实施领导;(2)有红色武装在此地区坚持和开展游击战争;(3)有创建和坚持的游击根据地或游击区;(4)独立坚持,且基本上坚持了三年游击战争的全过程;(5)是新四军的一个组成部分(琼崖游击区因其特殊情况除外)。用这几个条件来衡量闽中,那么不言而喻,闽中理应是一块独立的游击区。

  在南方三年游击战争中,闽中自始至终有党的组织实施坚强领导(先是莆田和福清两个中心县委,1935年5月成立了特委,l937年2月特委遭破坏后遂改为工委);闽中有独立开展游击战争的红色武装——闽中工农游击队第一支队和第二支队(后两支游击队合编为中华人民抗日救国义勇军闽中第二支队);闽中有在斗争中创建和开辟的以常太为中心的莆(田)仙(游)永(泰)边和以罗汉里为中心的福(清)莆(田)永(泰)边两个游击根据地;闽中与其他各游击区一样,在和上级党失去联系,和兄弟游击队也几乎不通信息的情况下,独立坚持了三年游击战争;最后,闽中游击队被编入新四军特务营,成为新四军的一个组成部分。

  这里还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南方三年游击战争期间斗争的极端残酷性,能够记载闽中游击区斗争情况的历史文献资料很少。加之他们的主要领导人在三年游击战争中全部牺牲,幸存下来的同志当时的职务均较低,回忆文章也不如其他游击区多,这不能不为研究和宣传闽中地区的斗争带来一定的困难。尽管如此,能够证明闽中游击区的有关史料仍然有一些,除了上面已引用的以外,现再举四例:

  (1)1937年《抗战前党的组织调查表》。该表在福建省“组织统计”一栏内明确列有“闽中工委”。

  (2)1937年12月11日《中共中央南方工作委员会给中共中央的报告》。在该报告“党的工作”一栏,专门列有“闽中特委”和“福清、莆田等县〔委〕”。

  (3)1938年1月17日,《中共闽粤赣省委关于军队情况与组织问题致方兄转南委的报告》谈到了闽中工委黄国璋来省委讨论闽中红军游击队的改编情况。

  (4)1941年3月《范式人关于闽北、闽东等地区工作报告》中,从1934年中共福州中心市委(即原福建临时省委)遭破坏,闽中特委的成立,游击战争的开展,特委主要领导人遇害,一直讲到1938年3月闽中游击队被缴械(即“泉州事件”),比较详细地报告了闽中游击队三年游击战争的情况。

  此外,当年的《江声报》、《莆田日报》、《福建民报》、《福清民报》、《小民报》等国民党报纸。均对我闽中游击队的活动作了大量报道。

  综上所述,由于资料原因和复杂的历史原因,长期以来闽中游击区未被列为南方三年游击战争的一块独立的游击区。今天,中央领导批准将闽中作为南方三年游击战争一块独立的游击区,恢复了历史的本来面目,是符合“存真求实”原则的。

  

  

  

  注:

  ①《中共闽粤赣省委关于军队情况与组织问题致方兄转南委的报告》1938年1月17日。

  ②《六届六中全会记录》1938年9月29日。

  

(阎景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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